马鞍山离婚律师

-- 马鞍山离婚律师韩铁强

1330555644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文章详情

婚姻家庭方面可能会触及的罪名 未婚财产纠纷该怎么处理,未婚生子违反法律规定吗

2022/9/26 14:44:38 马鞍山离婚律师

  韩铁强律师,马鞍山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婚姻家庭方面可能会触及的罪名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破坏军婚罪,是仅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通奸罪,主要是对非军人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进行判刑,但是如果是两个军人之间的奸情,在他们配偶都不是军人的情况下,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5、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婚财产纠纷该怎么处理,未婚生子违反法律规定吗

  一、未婚财产纠纷该怎么处理

  当未婚同居已经成为当下比较流行的行为时,作为当事人,一方面要避免发生纠纷,另一方面也要知道在发生纠纷时该如何处理。


  1、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2、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3、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


  二、未婚同居赠与财产能索要吗

  对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能否返还的问题,可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同居前,一方赠与给另外一方财物的,可以比照赠与法律关系予以处理。


  2、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要求返还财物的,可以按照第18条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三、未婚生子违反法律规定吗

  未婚生子是违反计划生育法的,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违法事项。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所知,未婚生子将会面临以下问题:


  1、根据的规定,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才能结婚。未到法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只能算是未婚同居,同居期间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2、如果非法同居的一方提出分手,由于双方婚姻关系不成立,并且女方当时是自愿与男方未婚同居,没有受胁迫等外力影响,因此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也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3、孩子是在男女双方在未婚同居期间出生,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4、关于男女双方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的归属问题。由于男女双方非合法的夫妻关系,只是未婚同居关系,因此不能按照夫妻共有财产的标准来划分而应当按照合伙财产的划分方法。


  5、未婚男女生活在一起是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法律不予认可。2004年4月1日婚姻法解释生效后,当事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立案。其依据的是婚姻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6、社会在快速发展,法律对于个人生活方面的隐私也变得更加宽容了。只要没有损害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未婚者之间自愿的同居,已经成为法律不会干涉的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在此提醒选择该方式的男女:法律在宽容的同时,也在声明自己的立场:对于双方均无配偶者的同居关系不干预、不保护。如果双方在同居后,决定分手,需要自行解决,对于这种从未进行婚姻登记但是却又希望法院出面;名正言顺;分手的同居者,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未婚财产纠纷该怎么处理,未婚生子违反法律规定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未婚生子是违反计划生育法的,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违法事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已有125位网友浏览过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