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离婚律师

-- 马鞍山离婚律师韩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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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老翁剁手指表忠贞 法院最终判离婚

2017/4/10 9:02:42 马鞍山离婚律师

  一对夫妻相濡以沫风风雨雨走过40多年。突然,妻子听到年过花甲的老伴有“绯闻”,二人即多次争吵,并最终闹上法院要求离婚。然而,面对老伴的抛弃,老妇宁可原谅老伴的不忠,也坚决不离婚。法院到底该如何判呢

  老翁:我是清白的

  1965年,20岁的申某与同龄女王某经人介绍建立了恋爱关系。1967年2月,二人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至今未办结婚证。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先后生育三个儿子。二人相濡以沫走过40多年。

  2007年11月,王某前往外地帮二儿子料理家务。4个月后,她返回老家。“你走后,老申和其他女人有来往。”王某回家没几天,便听到一些风言风语。夫妻二人为此不断争吵。

  2008年4月,夫妻二人再次发生争吵,村支书和文书即前往调解。“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情,信不信由你。”说完,申某当着众人的面,拿起菜刀将自己左手小指剁断,以表示自己的清白和对感情的忠贞。

  老妇:希望老伴回心转意

  2008年5月,二人再次爆发战争,申某提出分居,并于同年7月,向宣汉县法院起诉离婚。考虑到二人年纪较大,且感情没有完全破裂,法院作出不予离婚的判决。

  然而,夫妻二人并没有和好,关系反而日渐恶化,最终决定离婚。同年12月,二人签订离婚协议后,申某即开始与另一女人同居。王某对此十分不满,并对老伴有外遇的传言更深信不疑。

  当申某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才知道其签订的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今年8月17日,申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审判过程中,王某说,虽然不能接受丈夫与别人同居,但她仍不愿离婚,只要老伴回心转意,她就原谅他。

  法院:无法和好判离

  法院认为,虽然二人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事实婚姻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由于二人关系存续期间,申某与其他女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依照《婚姻法》之规定,法院应当判决二人离婚,并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鉴于王某体弱多病,法院判决申某适当给予其经济帮助。但是,王某仍不愿离婚。

  随后,法官多次给王某作工作。王某最终接受了法院的判决,并表示将尽快走出阴影,开开心心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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