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与阿娟(均为化名)是初中同学,两人今年都是37岁。一次同学聚会后,阿娟向阿明诉说了对自己婚姻生活的不满,两人自此玩起了暧昧,阿明先后以红包及转账等方式共向阿娟发了12万多元的红包。后来,阿明起诉阿娟,称这些钱是借款,要求阿娟返还。
4月14日,记者获悉,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阿明的全部诉讼请求。
同学聚会发红包玩暧昧
阿明和阿娟两人自1996年毕业后就一直没有联系过。2015年8月左右,因为举办同学聚会,阿娟创建了一个初中同学群,数十年未曾谋面的同学们在群里相聊甚欢。
在群里,阿娟经常向阿明诉说对自己的婚姻生活以及生活的不满。出于同学之情,阿明甘愿当倾听者,并时常安慰。
一来二去,两人感情渐渐升温。在沟通中,两人多次相互发送红包及转账,备注内容分别为“一生一世我只爱你”、“我爱你”、“端午节快乐”、“一生一世我爱你”、“一生一世”、“买点水果给你爸妈吃”等,红包数字也是“520”“1314”“888”等比较有意义的数字。
平常,阿明还通过现金、银行转账、淘宝支付等形式,给阿娟前前后后付出了总计121831.94元。
男方起诉想要拿回钱财
这样不计较金钱的付出,照理应该赢得女同学的心了。然而剧情却急转直下:2016年12月,阿明将阿娟告上了法庭,称之前打给阿娟的钱全部为借款,要求阿娟还钱。
“我多次要求她还款,碍于情面并未紧追,直至2016年8月我资金紧张要求她还款时,她不承认借款事实,并曾多次电话骚扰辱骂我及我妻子。我多次索要借款无果,所以起诉到法院。”阿明在诉状中说。他请求法院判决阿娟偿还他借款共计121831.94元。
阿娟则表示,借款不是真实事实,两人虽然是同学关系,可能比同学关系更密切,关系更好也不代表阿娟向阿明借款,阿明提交的证据都是转账几十块、几百块的记录,而且数额都是520、1314、888等数目均是比较有意义的数字,这些数字均说明双方关系不一般,如是借款不可能出现上述数字,这些只能说明存在转账记录。
再说了,自己已经为人妻子有正当的职业,有固定的收入,无需向阿明借款,如为借款,应该有借款合意,通过阿明提供的有关证据均不能证明借款事实,另阿明通过或其他转账给其的,其中有包括阿明让其代为支付货款的以及代购衣服、鞋应支付的款项。
阿娟律师认为,阿明与阿娟两人之间的关系已比普通同学关系更深层次,阿娟也多次向阿明支付红包、转账、购买机票等,两人之间的转账、红包、购票等行为实为双方礼节性的赠予以及回赠。
法院判定红包等不是借款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民间借贷必须借贷双方均达成借款的合意,民间借贷关系才成立。本案中阿明、阿娟之间虽存在多笔的资金往来,但无证据证明双方已达成借款合意,且双方之间资金往来中多有“一生一世我爱你”“我爱你”“亲爱的!生日快乐!”等暧昧字眼备注,结合实际双方资金往来上百次,金额从0.8元至10000元不等,与民间借贷中正常的交易习惯严重不符,故无法认定阿明支付给阿娟的款项为借款,故阿明要求阿娟返还借款共121831.94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近日判决依法驳回原告阿明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说,双方借贷关系要以明确的借款合意为基础,尤其是在恋爱、婚姻等特殊的人身关系中,主张借款更要有明确依据,否则民间借贷关系将无法被法院认定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