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离婚律师

-- 马鞍山离婚律师韩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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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与汪小菲婚姻之大陆人与台湾人结婚的法律规定

2017/5/27 11:08:18 马鞍山离婚律师
2011年3月22日下午4点30分,大S、汪小菲的浪漫婚礼在三亚举行,婚礼仪式现场星光熠熠,二人在众亲友的见证下喜结良缘,场面温馨感人。明星与富豪之子的婚姻吸引了媒体大多数眼光。
在这里,编者不想过多的去谈论明星与富豪的婚姻是非,只想从法律的角度谈谈内地人与台湾人结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大s是台湾人,汪小菲是内地人,其两者要结为夫妻,在法律实践中要经过如下的程序:

  赴大陆结婚在台办理事项

  大陆结婚基本资格

  注意事项

  大陆婚姻法规定:

  1.女生须满 20 周岁

  流程一 : 在台户籍地地方法院申请单身证明及无血亲关系声明书

  单身证明

  无血亲关系声明书

  有效期为三个月

  向户政事务所申请

  户籍誊本

  台湾户政事务所申请

  与父母同户籍 未与父母同户籍 父或母过世

  全户户籍誊本十一份 个人外另申请父母全户户籍誊本五份,若父母不同户籍要分别申请 个人外另申请父或母除户全户户籍誊本五份

  *离婚者加附离婚协议书五份或判决书 , 判决确定证明书各五份

  *丧偶者加附死亡证明书五份

  以上户籍誊本准备份数,仅供参考,正确份数请与法院公证处洽询!

  本人亲自向户籍地

  法院公证处办理

  办理单身证明与无血缘关系声明书各一式五份 每项NT$ 500 元。

  办理时间:立即取件,不能代办,声明人必须亲自到场办理。

  办理单身证明与无血缘关系声明书请携带以下资料

  户政事务所申请的户籍誊本

  身分证正本

  印章

  大陆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证字号、户籍地址、出生地

  向法院公证处办理,购买切结书纸各一式五份,办妥后五份公证人会交还您二份,其余会帮您寄送到海基会,海基会再转给您大陆配偶户籍所在地之省公证员协会 。

  单身证明与声明书效期为六个月,未于效期内前往办理,需要重新办理,大陆公证处会将原案号作废,所以,没有重复问题。

  *

  注意事项

  单身证明公证书都会有字号例如 095 北院认 001 第 012345 一组字号,通常盖在公证处方章上头 曾有公证处漏盖请注意。

  检查公证书日期是否为公元年月日,不可出现中华民国年月日或中华民国字样钢印。

  大陆配偶资料请勿填错,尤其姓名繁、简体。

  法院会帮您将单身证明及非近亲血缘证明寄送给海基会,再由海基会寄送大陆转大陆各省公证员协会约 25 - 30 天可达。

  单身证明或声明书有时效性,超过六个月要重新办理

  单身证明或声明书内容有误,建议重新办理

  流程二

  与大陆配偶结婚在大陆办理事项

  大陆结婚

  手续办理

  大陆配偶户籍地

  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A.大陆婚姻登记

  受理单位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应当

  双方共同到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民政厅

  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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