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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离婚律师韩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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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勿扰”是女性问题还是社会问题?

2017/6/4 21:53:35 马鞍山离婚律师

  从《2010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中,可以看出,如今不少女性的婚恋观已在趋于讲究实际。按说,拥有这样的想法并无大错,渴望一种稳定、舒适、小康的家庭环境氛围条件,是人心所向,是生活所需。但笔者看来,若是不顾其他条件,一味强求,就有些不够理性理智了。

  曾有网友撰文指出,7成女性认为“男方有房才嫁”是正常心智的表现,这并非当下女性独有的婚姻价值观,古今中外大概都如此,表现形式不同而已。比如我国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女性视工人为首选结婚对象,七十年代换为军人,而八十年代知识分子很是吃香了一阵——女性渴望拥有比较稳定与体面的婚姻生活,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可非议的,它算不上高尚,但无论如何也不可归之为道德品质上的不堪。

  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求安全感,生理、心理和社会层面的安全感,7成女性认为“男方有房才嫁”,无疑是在寻求一种她们作为女人所需要的安全感。在男权依然盛行的当下社会,这样的探讨才有意义:作为“掌控者”的男性,怎样才能让准备与之组成家庭的她享受一份依托在房子之上的安全感这可是男人身为男人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

  笔者并不敢完全苟同,想就这个问题,做五个方面的阐述:

  其一,“无房勿扰”的观点,是对婚姻真实意义的亵渎。

  我们知道,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作为衡量婚姻成立、家庭组建的唯一前提就是男女双方具有爱情,没有感情为基础的婚姻家庭是不道德不合法的。如今,这样多的女性把有房作为婚恋的起码条件,无形是对婚姻构成、家庭诞生的重要因素的变异,显然是与婚姻法精神相背离的,是对法律意义的亵渎。

  其二,“无房勿扰”的理念,是对爱情感情亲情的藐视。

  既然法律规定婚姻是以感情是否存在作为婚姻存续唯一的必要的条件,说明感情在婚姻构成中是至高无上的地位,它并不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而变化,至少在法律没有修改的现在,任何感情之外的因素是不能也不该去撼动已有的婚姻成立基础。藐视爱情感情亲情的后果,只能是“貌合心离”,只会是“物质至上”。

  其三,“无房勿扰”的做法,是对女性独立意识的嘲笑。

  我国女性高叫了多年的“男女平等”,也在许多方面确实存在“阴盛阳衰”现象,很是替女性争气沾光。但在这次调查中依旧体现出绝大多数人对男性依赖,很让人大跌眼镜。就连女性代表社会学家李银河也分析认为,有些女性存在弱者心理,觉得男方购房理所应当,这是典型的封建观念,与现代社会所倡导的女性独立的精神不符。

  其四,“无房勿扰”的举动,是对男性压力的巨大增加。

  从今年初的“国十一条”、到4月份的“新国十条”、再到国庆前夕出台的“国五条”,每当一次调控出台,普通百姓心中总有房价要下跌的预感。然而,跌价是千呼万唤“不”出来,相反,房价却屡屡陷入越调越涨的“怪圈”,拼命工作的百姓发现挣钱的速度远远跟不上房价的攀升速度。这样的一种状况,对大多数工薪阶层的男性来说,无疑是只能“望穿秋水”般的望“房”兴叹了。

  其五,“无房勿扰”的行为,是对社会稳定的隐性破坏。

  我国内权威人口研究机构在全国28个省份做出的名为《百村性别失衡与社会稳定调查技术报告》显示,平均每个行政村至少有9个“光棍”,平均年龄 41.4岁。由此引来专家们的预测说,2013年之后,中国每年的男性过剩人口将在10%以上,平均每年约有120万男性在婚姻市场上找不到初婚对象。如今,再加上七成女性“无房勿扰”,对本已男性远远大于女性的人口构成比例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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