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鞍山离婚律师韩铁强
13305556446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婚姻动态
婚姻财产
离婚赔偿
案件委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婚姻财产
离婚赔偿
离婚知识
夫妻债务
离婚程序
婚姻法律文书
家庭暴力
婚姻纠纷
婚姻家庭
计划生育
分居关系
继承法
律师动态
文章详情
离婚时,要求对方帮助的条件
2018/5/21 16:52:53
马鞍山离婚律师
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
二、一方生活困难是:1、没有住房;2、失去劳动能力;3、无生活来源等情况;
三、提供帮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
四、生活困难的一方没有再结婚组成新的家庭。
【已有
877
位网友浏览过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