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离婚律师

-- 马鞍山离婚律师韩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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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拿“家丑”开刀,维护女性权利

2018/5/23 20:02:45 马鞍山离婚律师
    家庭暴力问题被当成家务事,从而出现邻居不问,居委会、村委会不问,单位不管,不出人命政法机关也不受理的“四不管”现象。

     近年来,海南省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和人身伤害的案件数量呈现迅速上升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全省妇联系统接待投诉中反映家庭暴力的案件占信访量的30%。在家庭暴力行为中,妇女遭受身体暴力占案件总数的55.8%;遭受精神暴力的占总数的44.3%;遭受性暴力的约占1%。我省社会各界,特别是妇女界对出台地方法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呼声日益高涨。2003年1月,在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何云霞等12名代表提起议案,建议我省立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7月28日下午,由于《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草案)》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改,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没有对该草案进行表决,但这部众人期待的法规必将给我省许多家庭暴力受害者带来一缕曙光。

    家庭暴力受害者95%以上都是女性

    58岁的王女士几十年来一直忍受着丈夫对其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不但经常要忍受丈夫的毒打,还要忍受丈夫在外养别的女人和孩子。王女士指着自己的头部说,在一次争执中,丈夫一个重拳打在了自己左太阳穴部位,造成她的左眼现在看东西还是模糊的。她希望离婚,可是丈夫却坚决不同意,她只能这么忍受家庭暴力的折磨。

    据海口妇联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家庭暴力中,受害者95%以上都是女性。2000年3月,海南儋州市一妇女因不堪忍受丈夫长期的虐待,将“毒鼠强”放进了丈夫的水杯,把丈夫毒死,她因此被判死刑,两个年幼的小孩因此成了孤儿。

    “家庭秩序是否稳定,关系到社会肌体能否健康运行,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奋斗目标能否实现。”人大代表何云霞认为,受传统观念影响,人们大多把家庭暴力问题当成家庭私事,从而出现邻居不问,居委会、村委会不问,单位不管,不出人命政法机关也不受理的“四不管”现象,致使这类问题愈演愈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海南应该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

    主要原因 包二奶、重婚、婚外情

    海口市妇联林红副主席向记者介绍,从1992年到2004年,海口市、区两级妇联共接收到家庭暴力投诉案件约820件次,近两年家庭暴力投诉率平均为1.79起/万户,占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的27%。施暴者主要采取拳打、脚踢、手持物器砸、并伴随辱骂、侮辱等手段,极个别有捆绑,用皮鞭抽或其他更恶劣的情况。

    “发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是包二奶、重婚、婚外情等引起的夫妻感情破裂、矛盾激化,占家庭暴力的六七成。”林红拿出一份调查报告告诉记者:“因酗酒、吸毒等恶习,导致配偶不满引发的争吵和家庭暴力约占家庭暴力现象的二成左右;因性格暴躁,天生暴力倾向,因夫妻性生活不和谐,感情交流障碍,教育子女等导致家庭暴力的约占二成左右。”

   律师支招

    怎样才能维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权益?律师建议,广大的妇女受害者不要一味无原则地顺从丈夫,也不要采取一些激化矛盾的语言和方法刺激丈夫,引发家庭暴力。在遭遇家庭暴力的时候,受害者应该注意保留证据,如果被对方殴打,应该到县级以上规模的医院进行检查,并开具证明,说明是被家庭某成员殴打所致,然后到所在居委会、派出所申请调解;如果情节比较严重,需要打110电话报警,由警方作笔录;一旦婚姻破裂,受害者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可追究过错方责任。

  妇联工作 家庭暴力调解困难重重

    说起家庭暴力的调解工作,海口市妇联林红副主席就不禁摇头,感叹道这项工作实在太难了。林红说:“由于妇联的职责所限,我们没有拘留、罚款和审判这样的权利和手段,一般情况下只能协助调解。每次调解家庭暴力,差不多都是苦口婆心地劝说双方,协调沟通,虽然如此,能够成功调解的不是很多。”

    “如果家庭暴力造成人身伤害,更多的时候,妇联只能指导受害者到医院看病或到派出所报案,提出伤害赔偿,感情确实破裂的,指导其办理离婚手续等。”林红指出,在实际工作中,某些执法人员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错误认识,认为老公打老婆是“小事”、“家庭琐事”,而不认真调查处理,以致事态恶化,转变成更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有些基层社区组织工作人员认为夫妻打闹是经常事,不重视矛盾的调解,听之任之。一些当事人的单位认为是丑事,也不愿意配合调查取证。

    受害妇女 大多缺乏必要维权意识

    海南省妇联权益部的负责人说,多数妇女面对家庭暴力束手无策,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张扬出去会丢人现眼,所以忍气吞声。殊不知,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施虐者的恶行。

    “在平时工作中,也会经常遇到一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前来咨询或寻求法律帮助,但这些受害者维权意识差,她们认为家庭暴力只是家务事,不愿意报警或不愿意到医院就诊。”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深有感触地说:“前不久一个家庭暴力受害者前来咨询离婚事宜,由于她没有办法提供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材料,离婚时往往得不到对方的赔偿,因此为维权带来很大的困难。”

    立法部门 立法制止家庭暴力很必要

    在对《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草案)》分组审议时,省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也对这部法规寄予了厚望。他们认为,家庭暴力问题已日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一定影响,人民群众十分关心,为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是必要的。

    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执勇说,产生家庭暴力的根本原因有社会的,比如赌博,女方不容忍,也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目前社会离婚率很高,社会发展不和谐,对于这个问题,要寻找标本兼治的方法。

    据了解,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将会同有关方面,根据人大委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有8个省、市(区)出台了政府规章,分别对家庭暴力的定义进行了界定,对执法主体及其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范,较好地解决了“谁来管和如何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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